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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图书] 《金赛性学报告(男人篇&女人篇)》l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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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1: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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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金性学报告.gif

推荐序


      阿尔弗雷德·C·金赛(另译:金西)于1894年生于新泽西州德霍博肯。他的父亲是史蒂文斯学院的讲师。他有一个哥哥罗伯特,一个姐姐米尔德里德。他本人自幼学习钢琴演奏,直到高中始终未辍。1910年美国成立了童子军,他即刻加入,而且是美国首批童子军团长之一。他对音乐和远足的热爱贯穿了他的一生。


      1916年,金赛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缅因州不伦瑞克的鲍登大学(Bowdoin College),并获得生物学学士学位。1919年,他在哈佛大学获得昆虫学博士学位。1920年,他任教于印第安那大学动物学系;次年与克拉拉·布雷肯·麦克米兰小姐结婚。随后,他投身对于黄蜂的研究,并抚育了他的三个孩子成长:布鲁斯、安妮、琼。


       金赛博士生长在一个过分拘谨并笃信宗教的家庭之中。他对自己的性欲和性活动一直有着沉重的负罪感并倍受其折磨。直到他成年并成为一个科学家,他才认识到这种痛苦的情感是毫无正当理由的。1938年,大学里一批已经达到结婚年龄的女学生发起一场请愿运动,要求校方给她们开设有关性与婚姻的课程。金赛对她们深表同情,因此他被女同学们请来做这门课的助教。那时,人们对人类性活动所知甚少,因此他在回答女学生提出的种种问题时,几乎毫无信心。在这种状况下,他坦率地承认自己缺乏经验和科学资料,并询问女学生们:在她们自己的经历的基础上,她们是怎么认为的。女学生们的回答逐渐积累成一大笔原始素材,而金赛则充分认识到其中蕴含的无比巨大的科学价值。他开始规范地、系统地整理学生们的问题和她们的回答,所用的是他在此前用来收集和检验过550万只以上黄蜂的那种新分类法。最终,他创造了一种直接面谈的调查方式,可以揭示一个人的性生活的实貌。


       这种面谈调查方式创立后,金赛开始系统地询问选修性与婚姻课程的全体学生,之后扩大到其他班级的学生以及他的朋友们,不久,他又开始调查他所能说服的每一个人,包括在大学里干活儿的短工和技术工这样的人。他发现,这些人的性态度和性行为与大学生们的极其不同,于是金赛开始理解:社会经济阶层的差异对人的性活动发挥着巨大的影响。这一发现意味着,如果想切实了解全体美国人的性行为,就必须直接面谈调查不同地区的所有社会经济阶层的人,而且人数必须足够的多。这样,金赛的性研究工作也就真正开展起来了。


      正如历史上时常发生的,金赛开展这项研究得到了许多方面的支持,才得以成功。首先,印第安那大学校长赫尔曼·B·韦尔斯医生全力保护金赛从事这项研究的权利。他觉得金赛这样一个生物学教授,完全有资格研究人类的生殖行为,全然不顾宗教团体和某些外科医生的反对(那些医生认为,这样的研究只应由医学界的人来从事)。其次,美国性问题研究会全国常务理事会多年来一直认为,这样一项研究是必不可少的,而该组织一直是由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的。不过,金赛开始其工作时,并没有获得任何资助,但是他矢志不渝。他自费雇佣了一个学生克莱德·马丁当助手,先是协助整理资料,后来又训练他直接从事面谈调查。最后,美国性问题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终于获悉了金赛的研究,为他申请了一系列经费。所获的第一笔经费相当少,但是足以使金赛扩大他的研究队伍。他用这笔钱雇佣了瓦尔德尔·波默罗伊,保罗·H·格布哈特(即本前言的作者,继金赛之后担任金赛研究所的所长——译者注),以及其他人。


      面谈资料积累到足以发表后,许多问题随之而产生。这些资料应该归谁所有?归金赛,归印第安那大学,还是归性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如果出版之后获得版税,又应该归谁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为了实现对这些资料保密的诺言,1947年各方面共同组建了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合作机构(但金赛研究所不是合作的)。第二年,这个合作机构的第一部著作问世了,就是这本《男性性行为》。


     《男性性行为》的销量之大出乎意料,金赛这个名字从此家喻户晓。首版书一抢而空,只得连续再版。所有版税归合作机构,任何个人均未获利。当然,在引起广泛注意和普遍喝彩的同时,这本书也招来了大量负面的意见,因为研究成果令许多人烦恼不安。婚前性交与同性性行为这两个问题最敏感,对此的研究成果所受到的批判也就最多;而诸如梦遗和自慰(“手淫”)这样的研究方向,就很少有人攻击。研究所被谴责为按照人数多少来确定道德标准,削弱道德力量和犹太教―基督教价值观,否定爱情。这些批评者在我们的研究的客观性方面和处理材料的科学性方面找不到任何错误,就说我们的调查对象一定是带有严重偏见的人。


      撇开批评者的狂怒不论,金赛报告毕竟一直流传到了今天。它毕竟科学地收集并精确地描述了1960年代之前美国中层和上层社会中的性行为状况。不管对调查对象提出多少质疑,值得注意的是,现今的研究在继续证实金赛的发现与结论。在性研究领域中,金赛所创立的面对面谈话调查的方法,一直得到最广泛的公认。


     《男性性行为》不是一种材料的堆砌,其中的每一个数据都有着许多限定条件。因此人们不能笼统地说,百分之多少的男性有某种独特行为,只能说某一社会经济阶层的,某种婚姻状况下的,宗教信仰达到某一程度的,处于某一年龄段中的男性中,有百分之多少有这种性行为。这样的字句当然不好读,但是它更科学。因此,这本书当时曾经被戏称为:买的人最多,读的人最少。


      那些精心阅读《男性性行为》的人可能还有一个烦恼:此书中被调查的人数似乎每每变化,不像其他研究著作那样恒定不变。其实这很好解释。在那个没有电子计算机的时代里,所有数据都是用手抄在卡片上,然后用一个简单机械加以分类。所有工作只有三,四个已届中年的研究者来做,对大量数据的分析需费时数年之久。在这数年中,面谈调查仍在继续,新数据不断加进来,因此被调查者的总数也就不断增加。 在金赛及其研究队伍收集的大量的数据上,还产生了其他一些学术专著:《人类女性性行为》(1953)、《怀孕,生殖与流产》(1958)、《性犯罪:类型分析》(1965)。金赛博士于1956年逝世,但是他的事业和他的研究所在继续,先是由保尔·H·格布哈特领导到1982年,随后由琼·M·赖尼希领导。研究所现在的名称是:关于性,性别与生殖的金赛研究所。


      那么,这部书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首先,它第一次揭示了美国人口中的一个很大的构成部分的性行为实况,从而建立了一个标准参照系,一切后代研究者都必须用它来衡量自己的成果。


      其次,它提供了一个经验基础,来确立正常行为具有广阔的范围这一概念,结果引起医学、法律和行为科学的内容巨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这部书把性这一题目带出隐暗之处,使科学家、卫生工作者、医务人员能够公开地、客观地讨论它,尤其是使每个个人也能如此了。



                                                                                                                                                  保罗·格布哈特,荣誉教授
                                                                                                                                               1956~1982年金赛研究所所长
                                                                                                                                                     写于198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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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8 01: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

上 部 男性性行为

QQ截图20140708011539.gif

     《男性性行为》中的数据和资料,都是金赛教授及其同事通过直接面谈获得并确定的。从1940年起,到1947年他们动笔写此报告时,共与12,214人面谈过。金赛的研究以性高潮为中心、为标准,研究对象是性释放这种现象与性行为本身。金赛通过大量客观的社会调查,以被调查者的数量与行为比例来发现和验证人类性行为的实况,为人们和社会在决定自己的性态度和性的价值取向时,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基础。本书的主要贡献在于:它第一次揭示了美国人口中的一个很大构成部分的性行为实况,从而建立了一个标准参照系。更重要的是,它把性这一话题带出隐暗之处,使人们能够公开地、客观地讨论它。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1: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研究概况 9年来,我们所从事的这项研究,不但是为了探索人类性行为的全貌,而且是为了用事实材料来揭示:人类不同个体和不同阶层之间在性行为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究竟是由哪些因素造成的。


      近年来,许多人开始把性当作一个纯粹的科学问题来看待,而不是仅仅看作道德价值或者社会习俗问题。心理学工作者发现,多数已婚夫妇都需要性的科学知识,以帮助自己解决性生活中的难题。越来越多的人也日益需要性的科学知识来认识和对待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如何评价婚姻中的性内容;如何对儿童进行性的引导;如何评价年青人的婚前性行为;性教育如何进行;如何对待那些与道德相冲突的性生活,还有那些甘于让社会通过宗教、习俗和法律力量来支配自己的行为的人;应如何对待自己与他人的性活动。要想科学地思考上述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首先就要需要了解人们的性行为实况,了解性行为与生物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在西方欧美文化中,性一直是宗教价值观、社会禁忌和正式法律所要管束的首要目标,超过了其他任何肉体活动。这使得科学家们一直无法对人类性行为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从而使科学到现在仍然对性知之甚少。


       但是马林诺斯基在1929年研究证明:在人类的许多其他文化中,性活动自由得多,而且被视为不过是日常肉体活动之一;倒是供养活动与吃,却成为社会礼仪和禁忌的首要目标。直到当今西方社会中,我们仍然可以惊讶地发现,对于食物和吃,我们竟仍然有如此之多的原始禁忌。不过,性反应毕竟是人类激情中最强烈的一种,超过任何其他生理活动所能带来的情绪感受。任何一个社会不管束人们的呼吸功能、消化功能、排泄功能或者其他生理功能,却总是要管束性的功能,使它与宗教价值、仪式和习俗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种联系从一开始就征服了性行为中的激情,并统治它直到如今。


       性活动不但影响其行为主体,可能更影响其他人,或者对作为整体的社会组织产生危害。传统习俗的捍卫者们经常宣称:正是基于这个最充足的理由,社会才对个人的性行为如此感兴趣。其实,如果说法律是为了保护财产和个人而制定的,那么在管束性行为方面,这种保护就应该仅仅表现为制裁强奸与通奸。但是在实际社会中,除了保护个人的法律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性法律”,其直接功能就是保护习俗。因此人们才以更大的热情来维护传统的性习惯,远胜于保护财产与个人的热情。也正是因为社会对性的这种态度作怪,以往科学家对性的研究才不可能深入和发展。


       时至当今,这样的研究终于成为可能了。数千人坦诚地讲述了他们自己的性活动,更多的人提供了种种其他帮助。看来,科学家们低估了普通人对科学的信赖和对科研成果的敬重。其实人们都坚信:他们所吐露的隐秘,将会有助于科学资料的建立,而他们自己的生活和整个社会都会从中获益匪浅。


     不过,我们要申明:尽管每一个阅读这个报告的人,都会依据自己的道德与社会价值观来理解和评价其中的事实,但是我们作为科学研究者,却从未这样做,而且这也不是科学家力所能及的。我们所做的,不过是确定事实本身。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01: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的对象


     本报告中的一切资料,都是通过直接面谈获得并确定的。本报告的调查对象遍布美国的每一个州,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美国的东北地区,尤其是马萨诸塞州、密歇根州、田纳西州和堪萨斯州。这个调查范围基本上可以反映出美国的全貌。
本报告调查了各类社会群体中的人,并划分成下列对照组:
·     男性与女性 ·
      白人、黑人与其他种族的人
·     未婚者、在婚者与曾婚者
·     从3岁到90岁的不同年龄者
·     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
·     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的人
·    不同的职业人群 ·
      不同的社会阶层 ·
      都市、乡村与城乡混合型地区的人
·    各种宗教信仰的人 ·
      信仰该宗教程度不同的人及无宗教信仰者 ·
      祖籍不同的人

       据我们的经验,要真正了解任何一个群体的实况,至少必须有300个个案调查与分析。在做更广泛的社会分析时,则必须调查和分析足够数量的此类群体。在报告中,收录了我们这方
面的工作成果。

       本报告依据大约12,000人的面谈记录写成。从数量上说这是以往最广泛的调查研究的4倍。但是对于整个美国社会来说,12,000例毕竟是不够的,至少应有100,000例才能说明问题[1]。我们希望在今后的20年里能够做到这一点。


       本报告所收集的个案中,男性约为6,300人,其中约5,300人是白种人。从年龄段上来看,我们集中研究了40岁以下的男性;再老的、未婚的和曾婚的,反映得不够。从地区上来看,乡村人口的状况反映较少。其他如宗教群体、工厂工人与手工业者、黑人的状况,资料上也有所欠缺。

       至于我们所调查研究的女性性行为的状况,准备另外出书论述。(该书直译名为《人类女性的性行为》,即本书的下半部分——译者注。)


       在我们收集和筛选资料时,不存在什么罕见或普遍、道德或不道德的概念。我们只是揭示着一切种类的个人和人类性行为的一切方面。那种把性行为的某些方面称为道德的,而把其他方面称为不道德的传统观念,曾经统治过几乎全世界,甚至统治过科学家们。类似的观念都是来自哲学、宗教或文化,而不是来自科学。对于自由地研究性行为来说,没有比它们更大的障碍了。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前半期,它们曾经阻挡了几代科学家的步伐。我们这份报告,首要的目的是说明人们在做什么,而绝不涉及人们应该做什么,也不涉及对这样做的人的评价。我们的报告只是揭示美国男性的性行为,而绝不是通常意义上那种对于“有德”和“无德”的男性及其行为的研究。我们调查了所有男性的所有性行为,我们便公布了所有资料,如此而已。


      说到底,心理学家可能会认为是“正常”或者“自我调节良好”的那些个人,与那些可能被视为神经病、精神病或者至少也是“变态”的个人,相互间从来也没有过一个明确的界定。如果以这样的概念来限制研究,甚至再加上道德评价,就会把本应产生于调查之后的科学结论,蜕变成一种先验的成见。我们务必要避免这种分类法,尤其当它毫无科学根据可言之时。


      我们的研究,不是仅仅把人类性行为的生物学方面、心理学方面和社会学方面当作单独课题。我们研究的是整体,是人类性行为的一切方面。人类作为整体,他的性行为可能涉及众多的专门学科,但是在每个个案中,性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单位。我们必须这样来理解它,并研究它的一切侧面。我们衷心感谢为我们的研究做出过贡献的33个专门学科的众多专家们,并希望各学科继续共同努力研究下去。
发表于 2014-7-9 2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少年性发育与性活动

      本章要讨论性反应的实质,揭示成年男性的性行为在其前青春期性活动中的根源与发端。这就需要明确:性活动是指一切可能促使行为主体达到性高潮的活动的总和。性行为则主要有6种途径:自慰(“手淫”只是其中一种)、梦遗、异性爱抚行为、真实异性性交合、同性性行为(包括性爱抚与性交)、与动物的性行为(“兽交”只是其中一种)。 当然还有其他途径,但是罕见而且并未构成人类性行为中的显著成分。有了这种认识基点,我们才好分析下去。
发表于 2014-7-9 23: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年的性唤起与性高潮

      在生理学的意义上,性唤起与性高潮指的是一种成人或者婚后才有的现象,包括一系列机体的、生理的和心理的变化。但是在我们看来,有下列问题需要注意:


       一、尽管某些少年在其性游戏中,似乎力图避免性的内容,但是在许多前青春期性活动中,确实存在着性唤起与性刺激。一般来说,男孩中间的性刺激活动比女孩更多,更像成人。许多女孩只从事爱抚或者亲昵行为,甚至模仿性交而无真实性反应。

       二、尽管在高等动物里,包括人类,身体接触式的刺激是性唤起的主要来源,但它们,尤其人类,由于自己的经验或者外界性信息的输入,却完全可以使心理刺激成为性唤起的主源,尤其个体受教育较多并培养出较强精神活动能力时,更是如此。还有些人类个体可以仅仅通过心理刺激而达到性高潮。

      三、尽管性唤起与性高潮必须有一系列生理变化和现象作依据才能判定,但到目前为止,无论律师还是科学家,都是依据调查对象的自述,尚无法做到严格检测[1][2]。被调查者的性知识多少和表达能力高低,都会影响调查者的判定。正因如此,人们通常不承认少儿有性唤起,因为他们无法表述或者表述不确。性高潮也是如此。人们通常认为,男性只有实际射出精液才算达到性高潮。其实,不如此也可以达到性高潮。在前青春期男孩中这是通则,即使成年男性中也存在(4,102人中有11人)。男女少年由于生理尚未发育成熟,无法射出精液或者产生与成人同样的反应,但是他们确实发生了同样的生理过程,产生同样的结果。因为所谓性高潮,毕竟指的是性的张力释放达到顶点,然后消退,而这又是生物学家所公认的。许多医生把男性性高潮与射出精液混同了,其实射精只是性高潮的结果。文学作品又把性高潮本身与性高潮快感混同了,使一些对快感不满足的人误以为自己没有过性高潮。


      明白这样一些区别后,我们就可以讨论少年性唤起与性高潮了。据我们对196个男少年的调查,他们的无射精性高潮有六种类型:

      1.阴茎和全身都没有或者极少出现勃起或紧张状态,占22%。


      2.身体出现紧张,但是很少有阴茎勃起,而是出现于身体其他部位,普遍的是全身紧张,占45%。


      3.紧张之外出现剧烈痉挛式反应,通常是全身震颤,呼吸急促,呜咽等,占17%。


      4.具有第一或第二种反应,但是另外出现某些歇斯底里式举动,如笑、多言、沮丧、施虐、剧烈运动等,占5%。


      5.具有上述反应之一种,但是另外出现发抖、萎靡、苍白乃至疯癫,通常出现于首次性高潮之际,占3%。


      6.高潮时疼痛或惊恐,占8%。 这些现象大都延续终生,因为在青年和成人中,它们的比例也基本相同。


注:
      [1]这一工作后来由马斯特斯和约翰逊从1954年开始做起,到1966年初步完成,并发表划时代著作《人类性反应》。——译者注


      [2]在中文里,“鸡奸”的“鸡”并不是公鸡母鸡的“鸡”,而是上面一个“田”,下面一个“女”,连在一起;发音是ji。这个字在《康熙字典》里面还有,原意是“把男人的下身当作女人的下身来使用”。可惜现在的中国大陆人已经基本不知道了,因此在权威的百科全书中,也写成是“鸡奸”,还在“鸡”字上大做文章,胡乱解释。其实,原来的那个ji字,经常在台湾报纸上出现的。——译者注


发表于 2014-7-10 11: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年性游戏

      弗洛伊德及精神分析学者,对性本身和性活动有自己的定义。他们认为性活动开始于新生儿和婴儿时期。如果把他们所列举的一切婴儿举动都解释为一种性的自慰,那么这种自慰就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了。但是,一直没有足够的调查统计数据来支持这一论点
。 我们的调查已用数据证明:弗洛伊德所说的那些婴儿的接触行为的经验,对于成年个体的性行为的发展,没有任何作用。成人的性行为,显然是其少年时特殊的生殖器游戏的产物。

     我们通过与儿童直接面谈、向父母了解和记录成人的回忆发现:5岁以下儿童的性活动主要是紧抱和亲吻。在2岁到5岁这段时期内,下列活动要比5岁以后更多更经常:自己玩弄生殖器、显示生殖器、向其他儿童暴露生殖器、手刺激或者口刺激其他儿童的生殖器等等。随着儿童的社会化,他所学到的社会价值观和态度开始束缚他的活动,非常多的孩子不再这样做了。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开始某些性游戏。据我们调查,美国前青春期男少年参加性游戏的百分比如下:
性游戏数据.gif

      以上数字是按照年龄统计的,如果按现在已成年的人的回忆统计,有70%的成年男性在少年时曾经参加过某种性游戏,其中主要是展示自己的生殖器以及用生殖器接触别的幼儿。无疑,还有许多成年男性已经忘掉他们少年的经历了。也就是说,上述数字中所表达的参加过性游戏的男孩,并非总是同一批人。因此,近乎于全部的男孩,都参加过某种与男孩或女孩的性游戏,这不是不可能的。当然,女孩中只有约20%的人参加过此类游戏。


      如上述数字所表明,大多数性游戏发生于8~13岁之间。从其持续时间长短来看,仅仅1年的占24.3%,2年的占17.9%,3年的占10.4%,4年的占11.2%,5年和5年以上的占36.2%。大多数性游戏是由年龄相近的孩子们共同参加的。但是对男孩来说,首次性游戏常常是与稍微大一些的男孩或女孩共同从事的。有一些男孩的性游戏伴侣是成年女性,而更多的则是成年男性。大人是孩子的万事之师,当然也包括性在内。


      从整体上看,男孩性游戏中,同性恋式的比异性恋式的更多更经常。在性游戏伴侣中,男性多于女性的占72.3%,其中没有女性的占50.2%;男女相等的占23.0%,而女多于男的仅占4.7%。 在成年男性中,有48%的人回忆起自己少年时做过同性恋式的性游戏,而在我们调查时仍然处于前青春期中的男孩里,有60%的人曾经如此。他们首次同性恋式性接触平均发生于9岁2个半月(9.21岁)。


      同性恋式性游戏中,最常使用的方法是显示生殖器,占99.8%。它自然地引出了同性恋式游戏的第二步,也是发生率次高的行为——手刺激生殖器,占67.2%。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不会直接导致最终射精式的“手淫”。它似乎只是男孩与比他大的男人保持交往的手段。如果没有“过来人”传授,许多男孩要过相当长的时间,才会自己发现真正的“手淫”技巧。


      此类游戏中,肛门性交式的占17.0%,但是它往往徒有其动作,并不能真正插入。口刺激生殖器的占15.9%,这对较小的男孩来说更容易些。


      同性恋式性游戏的参加者中间,有42.1%的人会继续进行到青春期甚至成年。这个情况又因社会地位不同而变化。受教育少于8年的男性中有50.2%的人继续下去,而大学生中则只有22.5%。一般说来,男孩最初只是显示生殖器,过后手刺激之。一旦发现或者获知“手淫”技巧,便会显示夸耀之,甚至成为群体活动并延续于高中毕业之前。此时,尽管他们并不想当一个同性恋者,但是他们的身体反应已是同性恋味道十足了。


       异性恋式性游戏平均开始于8.81岁,比同性恋式的早5个月,但是它在全部性游戏中只占39%,低于同性恋式所占的44.0%。


      异性恋式性游戏的方式中,显示生殖器也占首位,达99.6%。许多父母遵守社会准则,过于谨慎地把男女孩的生殖器遮得严严实实,这直接激起或者加强了他们对异性生殖器的好奇心。

       男孩手刺激女性生殖器的占81.4%。许多上层社会家庭对性交都是讳莫如深,以至孩子以为性交合就是用手探索阴道,尤其用手指插入最常发生,占异性恋游戏总数的49.1%。 模仿性交合在成年男性的回忆中约占22.0%,但是在参加过性游戏的男孩中却占55.3%。这里,社会差异更明显,受教育少于8年的人中达到74.4%,而大学生中只占25.7%。


       男性被女性以口刺激生殖器的,只占8.9%,女性多为比男孩大的人。

      异性恋式的性游戏延续下来的比例比同性恋式高。异性爱抚延续的为64.9%,模仿性交合延续的为54.7%。这可能是多数男孩成年后只进行异性性行为的原因之一。

       与动物性交式的性游戏,主要发生于乡村男孩中。参加过的男孩中,9岁前发生的约占三分之一,到10~12岁达到高峰。

        这些男孩中约有三分之一在青春期中实际发生与动物的性交。

发表于 2014-7-11 15: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青春期的性高潮



      鉴于前青春期的性高潮这一事实仍然未得科学的验证,我们在这里应该谈得更详细些。同时我们也要声明:我们的数据仅仅出自数百例个案,也许不能反映数百万少年的整体面貌。


       在487例调查中,有性高潮的所占百分比为:2岁以下2.5%,2~5岁8.8%,6~10岁51.8%,11~13岁35.7%,14~15岁1.2%。在出现过性高潮的317个幼儿中,达到高潮极点的共占65%。各年龄组情况为:1~2岁以下占32.1%,2~5岁占57.1%,6~10岁占63.4%,11~13岁占80.0%,14~15岁占46.2%。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那些在长时间多种刺激下仍未达到高潮极点的人,即使他们仍是少年,也主要是出于心理原因,而不是生理原因。这就如同在成人中,尤其老年人和“性冷淡”女性中所发生的情况一样。因此从总体上说,一半或一半以上的男孩,到3岁或4岁时就可能达到性高潮极点,而在青春期真正来临之前的3至5年,他们几乎全部都可能达到。

     前青春期男孩从性唤起到性高潮极点的速度也比成年人快,平均时间是几乎整整3分钟,而中位数在2分钟以内。这说明,从最初的婴儿期直到25岁左右,男性的年龄对这个速度影响不大,25岁以后才逐渐慢下来。


      最值得注意的是:前青春期男孩具有在短时间内重复达到性高潮的能力,尤其是10~15岁的男孩,此种能力超过比他们大的任何男性。据我们对182个男孩的调查,在一个限定的短时间内,有55.5%达到第二次性高潮,另有30%在此期间达到5次或5次以上性高潮。在对另外64例男孩的调查中,他们两次性高潮的间隔为:从10秒钟以下到30分钟或更长,但平均间隔仅仅为6.28分钟(中位数2.25分钟)。其中最突出的两例,是一个4岁男孩和一个13岁男孩,都在24小时之内达到过26次性高潮。这说明男孩这种迅速重复达到性高潮的能力,并不是偶然的或者短时间内的特殊现象。


       在这些男孩中,有三分之一在两次高潮之间继续处于兴奋状态,另有三分之一虽然仍然兴奋,但是多少感到有一些消退,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则是性唤起完全消失。在成年男性中,属于第三种情况的人比男孩中的多一些,而属于第一种情况的则近乎于相等。


       综上所述,我们的调查数据证明:弗洛伊德提出的人类从婴儿期开始就有性活动的理论,是有据可查的。就这一理论原则而言,我们等于为他提供了重要的事实支柱。但是弗洛伊德所说的“前生殖器阶段”的性活动,以及在青春期中有一个性活动的“潜伏期”,我们却没有找到什么事实证据。前者不但不是生殖器游戏的来源,可能本身也不存在,或者不具有真正的普遍的性欲反应。后者既不是普遍现象,也不是出自主体的内心,而是父母和社会对某些发育中的男孩施加压力的结果。


       因此,我们认为,精神分析学者强调婴幼儿时期的性发育及其性能力,或者强调其所受的压抑,认为这是形成成人性行为模式和整个人格的许多特点的最初源泉,无疑是正确的。我们与他们的分歧在于:究竟是哪一阶段的哪些活动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


       我们认为是少年时期的性游戏,而不是婴儿时期的简单触摸行为。再有,少儿性活动中的哪些因素对人的日后成长发挥了主要作用?精神分析学者认为是“里比多”,我们则认为是性高潮能力。我们首先认为:只要有足够的性刺激,那么相当大比例的婴儿和前青春期少儿,就会具有达到完全的性高潮所需的特殊的性反应能力。


      同时我们也强调:日后的青年和成人之所以形成自己独特的性技巧模式和独特的对性的态度与价值观,主要是由于他们在幼年之后的少年发育期内,受到自己所处环境和所获得的知识的制约与改造。学习与处境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发表于 2014-7-12 10: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性释放总论

      人类男性主要通过6种途径获得性高潮:自慰、梦遗、异性爱抚、异性性交合、同性性行为、与动物的性行为。这6种方法的总和,就是男性个体的性的释放途径的总体状况。

      当然,成熟男性的任何一种性接触都可能引起激情勃发,都可以视为性能量释放的表现。尽管它们可能并不直接导致性高潮,但是从广义上看,也都可以视为某种性的释放。不过,这些激情的状态难于测定和比较,因此,为了使我们的分析有所界定,以下所讨论的“释放途径”,专指能够切实达到性高潮的性活动方式,即以上的6种,可以统称为性行为。


总体释放的频率

      有些个体只有一种释放途径,即只通过一种性行为来实现自己100%的性释放。大多数人都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途径。还有些人在某些短时期内,6种途径都采用过。在我们对于11,809人的调查中,任何一种途径都没有采用过的人占2.2%;采用1种的占18.4%;采用2种的占32.4%;采用3种的占29.5%:采用4种的占14.3%;6种都采用的占0.3%。总计起来,这些人平均同时采用2.45种释放途径。如果据此推算全部美国人口,那么他们平均同时采用2.2种释放途径。


      我们知道,这6种途径中的任何一种,对某个体的性释放总体状况都发挥着大小不同的作用,如果再把多种途径综合起来考虑,那么任何一个具体个人的总体释放状况,就具有无限多样的存在可能。只记录任何一种特定的性行为,不论它在特定群体中的发生概率有多高,也无法表明该群体的性生活的总体状况。例如珀尔于1925年曾经调查过婚内性交合的频率。尽管他的调查表明,至少有62%的婚内性交合达到了性高潮,但是这一单独数据却不能说明在婚男性的总体释放的状况,当然也无法说明他们获得性高潮的总体情况。又如,研究大学生的自慰(手淫)现象,也不能表明这个群体的总体释放状况。再如,许多被列为“同性恋者”的个人,实际上同时还有数百次多种异性性行为,同性性行为在其总体释放状况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可惜许多心理学研究中,也把那些哪怕只有过一次同性性行为的人,统统归入“同性恋者”,而忽视了此人的其他性释放途径。


       我们认为,无论研究个体还是群体,必须考虑对象的多种性释放途径,尤其必须考虑它们各自对总体释放状况的贡献到底有多少。以往所发表的一切研究成果,都是只求出了人类性活动中特定一种的频率。正因如此,我们现在对总体释放的研究所得出的频率,比以往资料都要高,而且高于一般人所预期的数字。


      我们研究了从青春期初始到30岁的11,467个美国男性;他们的总体释放的平均频率为每星期2.88次。其中的比例分布为:每星期0次到0.5次的占13.6%;1次到4次的占64.9%;4.5次的占17.1%;8.5次到14次的占3.3%;15次到29次以上的占1.1%。如果不计算这些人中的无性行为的人,平均释放频率就是每星期2.4次。如果把年龄界限放宽,包括从青春期伊始者到85岁老人的男性,则他们的平均释放频率为每星期2.7次。


      如果据此来推算全美国男性人口的状况,那么30岁以下的美国男性,平均释放频率为每星期3.27次。对于85岁以下的全美国男性来说,平均为每星期释放2.34次。


       当然,以上数据也并非完全精确。各色人等的平均释放频率显然不同,受到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城乡背景以及生物和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我们将在以下各章中分别讨

发表于 2014-7-13 22: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体差异

     个体差异在人类性行为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特别真实。这是因为,即使在一个极小的群体中,个体间在行为上的差异,也比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大得多。


      例如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少数几人多年来一直没有射过精;有一位男性虽然显得身强体壮,但是在过去30年间却只射精1次。另外则有些人长期以来持续地每星期射精10次、20次,乃至更多。有一位学者型的、精通业务的男律师,30年来一直平均每星期释放30次以上。其间的差异达万千倍之巨。 1942年,我曾经发表过关于昆虫的个体差异的研究报告。


      我发现,一般动物的个体形体差异约为2倍到3倍,任何动植物不同个体的形体差异至多可达18倍。但是我现在研究了人类性释放频率的差异后才发现,那真是小巫见大巫。前述那个30年才射精一次的人与那位律师相比,竟然相差45,000倍!而这两个人,或者是其他两个千差万别的人,却可能住在同一城镇,在同一场所相遇,乃至参与同一社会活动。


      个体在性活动频率方面的差异,具有极大的社会重要性。我们的公共道德戒律,我们的社会组织,我们的婚姻习俗,我们关于性的法律,以及我们的教育制度和宗教体系,都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基本估价之上的:所有个体的性活动都非常相似。因此对于所有个体来说,把自己的行为限定于道德所确立的单一模式之中,就应该是和必然是一件非常简单易行的事。甚至对于婚姻这样一件显然与性活动息息相关的事,我们现今的社会和习俗,也极少去考虑:这两个结婚当事人可能在性的爱好、背景与能力方面相去甚远。 对于性教育,人们感兴趣的是制订一种课程表,以满足处于某个教育水平上的儿童,而且是所有儿童!人们无视这一事实:某个个体可能对性持有相对消极的评价,而另外一个个体却可能发现,他(她)根本无法把自己限制在如此之低的性活动水平之上。


      在社会的组织与管理方面,人们对个体间差异的可能性;一直就是几乎根本不予理睬。结果,不同个人对性的不同评价问题,被诉诸于刑法、精神病医生或者其他什么社会机构去惩处。其实,就性和对性的评价而言,涉及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种不同问题。 我们的调查表明,每星期性释放1次到6.5次的男性占77.7%,其余22.3%的男性属于多与少两个极端状况。有7.6%的男性每星期平均释放7次或7次以上,而且持续至少5年。他们的导致性高潮的性活动,大部分发生在某些朋友或熟人之间。至于女性的情况,将会在我们下一部书中详述,但是尽管女性的大多数都频率较低,她们之中的个体差异,即不同频率的分布范围,却比男性更大。


      那么,任何一个个体是否有可能按照比自己实有频率更高或更低的频率,来评价所有性活动呢?即使经过专业训练的人,也不易回答这个问题。在讨论性教育,性制度和性政策的会议上,我们可以听到非常不同的意见,从主张绝对禁欲直到主张公开采用任何性活动方式,无所不有。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像“性”这样,在人们中间引起如此公开的分裂。 任何旁观者都会承认:单纯外在因素绝不会导致聪明的人们得出如此不同的结论。如果我们能获知会议参加者的个人性经历,就可能发现:这群人中有一些,一年内释放不超过1次或2次;而在场的另一些人,则持续而规律地每星期经历性高潮10次或20次。 这就是说,个人的性释放频率,与他在社会争论中所采取的立场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相关联系。可惜的是,争论任何一方中的极端者,可能都根本不曾想到:自己的对手也许有着与自己截然不同甚至相反的性经历。


     更可惜的是,恰恰是在这样一种糊涂氛围中,人们喋喋不休地讨论着青少年的犯罪,讨论着强化法律,讨论着制订专门的性法律。人们知道,远在这种讨论会会场之外的政治家们,必然会反射出会场中最响亮的声音,必然代表这些人的性态度和性经验。政治家们永远不会遵照一种基于客观统计资料的科研成果来行事。 科学界对性的讨论中,也极少注意人类行为的广泛多样性。许多著作中的结论仅仅来源于作者个人的经历。尤其是连一些学者也在使用“正常的”或者“反常的”这类术语,实在令人惊讶。因为这充其量只表明这位学者是在按个人口味处理客观资料,其“研究”不过是个人立场的表白。


      我们的调查表明,没有任何一种性释放途径或者频率可以称为“正常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它们只有差异,而且除了差异之外什么也不表明。它们分布的广泛及其相互间的连续性向我们表明:所谓“正常的”和“反常的”之类术语,不在科学的词汇表之中。充其量说来,所谓“反常”,也只不过表明某些个人的性活动频率在人群中较少出现,或者表明这类性释放途径在总体人群中并不通用。 但是即使如此,这也只能表明这些个人稀少,而非“反常”。


      再进一步说,我们在以后各章中将根据事实材料证明:许多在教科书上被确定为“变态”或“反常”的性行为方式,实际上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达到30%、60%甚至75%。因此,对这类性行为来说,就连因其稀少而被斥为反常,也不足为凭了。 “反常”这一术语,在医学病理学上是指与一个活体的生理健康相抵触的状况。在社会意识中,“反常”可以指那些导致个人与社会适应不良的性活动。但是这样一来,就立即涉及两个定义:个人的生活怎么才叫好?什么样的社会评价才叫好? 我们知道,这两方面的定义远不如生理学对健康的定义来得精确。绝不能说任何偏离性道德的性活动,或者任何违背社会禁忌的性活动,都总是甚至永远是某种神经病或者精神病。我们所调查的大量个案中,大多数从事违背禁忌的性活动的人,都没有因自己的性活动而产生特殊苦恼。


      可是许多心理学家或精神分析医生,以及其他治疗社会适应不良症的人,常常认为大多数人在评价自己的性活动时都遇到障碍或者苦恼。其实并非如此。 原因再简单不过:一个门诊部并不等于全社会,一些病例也不等于总人口。实际上,种种“反常性活动”之所以总是造成精神病和变态人格,只不过因为那些前来求医者,都对自己的性活动感到不安与负疚而已。 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许多在社会上和学业上非常成功的人物,例如卓有建树的科学家、为人师表者、医生、教士、商界巨头和政府高官。他们都清楚地知道社会对性活动的禁忌是什么,但是他们也都在采用几乎所有被称为反常的性活动方式,并且安之若素,并未去求医问药。


      因此,门诊医生的真正目标,应该是发现和治疗那些人格欠缺者、智力障碍者、强迫症患者;应该解决某些人的内心冲突:他们一旦发觉自己的行为偏离了人群中的平均值和中庸之道,偏离了社会所制订的习俗,就会自我崩溃而患精神分裂症。医生们不应该去干涉其余的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他们虽然有同样的行为,或有更高的“反常”发生率,却既无个人苦恼,又无与社会失调感。如果门诊医生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反常性活动的类型和发生率,其实恰恰是在正常的范围之内,他们就会照上面所说的去做,并从中更深切地、更广泛地了解那些调节良好的个人的性经历。

     人们的性经历中的大多数苦恼,是社会获知个人行为后所做出的反应的结果,或是因个人对社会一旦发觉自己行为后将如何反应抱有恐惧所造成的。现今社会中,法律把性行为区分为“自然的”和“违反自然的”,但是这一标准既不是来源于生物学资料,也不是来源于大自然本身,而是因循古希腊古罗马的旧制,就连变态心理学教科书也不过如此。 没有任何一个科学领域会像性研究这样,有如此之多的科学家仍然满足于两三千年前的魔法巫师的分析。 我们的社会组织,为什么非要对“反常性行为”做出如此反应呢?这值得我们认真研究。道德,无论涉及食、衣、性,还是宗教礼仪,从本质上来说,既不是人类经验的归纳总结,也不是对客观材料的科学检验。但遗憾的是,现今对性行为的研究,往往只不过是用客观科学的假面具加以掩饰的道德评价,而且这类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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