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奇峰
From: 《心理月刊》2008年7月号
人类思考的习惯之一,就是把自己、他人或者事件进行分类。比如把人分成好人、坏人或者勇士、懦夫等等。这样分类之后,对象就变得清晰起来,可以帮助克服由模糊而引起的恐惧感,并且可以使相应的行动变得干脆果决。 但是,一切分类都只是关注了被分类对象的部分属性。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关注到其全部属性,对其分类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了。比如,我们把人分成男人和女人,这就只是考虑了两种人的生殖系统的不一样,而忽略了其他的相同之处。当我们完整地看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都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类别,“他就是他”——唯一而不可替代。 特殊性经常是存在的终极价值。所以,分类甚至可以说是对对象的蔑视和贬低。遗憾的是,很多人在被这样贬低的时候,竟然还以为发现了真想而兴高采烈。 分类本身就是一种干预和暗示,这会使被分类者处于画地为牢、难以自我突破的状态。例如,一个人在被“分类”为“性格内向”时,就可能为自己回避社交、避免表达的行为找到一个现成的借口。 目前精神卫生机构所使用的症状学诊断标准,就是一种过度分类的系统。实际上,从这个系统诞生之日起,就被很多有识之士诟病。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之类的诊断,都是弊大于利。可悲的是,相当多的医生和来访者却都相信这是科学的诊断。 有一次,遇到一个对《易经》很有研究的老先生。这位老先生给我占了一卦,并根据这一卦象对我是一个什么人做了一些说明。我的第一印象是,他说的全部都很准确。但是,仅仅过了几分钟,我就对这些说法产生了怀疑。我试着从反方向说我的特点。我说,你说我是一个腼腆的人,但是有没有可能我其实骨子里是特别大胆“无耻”的呢?这位老先生道行的确了得,短暂的惊异之后回答说:当然,完全有可能。只是这样说来,当初将我“分类”为腼腆之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分类是人在应用判断、归纳、推理之类的高级大脑功能之后所作出的反应。我们曾经以为,经过这样的“理性”的过程之后,事情会变得更加真实一些。但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放弃以上说到的大脑高级运作过程,而直接描述我们的感觉器官所感觉到的东西,是一种更好的方式。举个例子,我听说一个朋友有1000万元存款,然后我只告诉你一个“分类学”的判断说,这个朋友是“富人”。我这样“分类”,是因为我已经把他的存款跟我的存款做过比较了(运行了高级大脑功能)。但是,你却是个有10亿存款的人。所以面对这样的事情,最好的办法是不做穷富的“分类”,而直接说:他有1000万。 老子提倡“绝智”,也就是提倡不用大脑的高级功能,比如分类。但是,千百年下来,怪癖已经养成,改掉又谈何容易。不过一切都有一个开始,而任何时候开始,都不应该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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